六十节 内藩?外藩?-《挥戈逐马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登基大典暂时并不举行,狄阿鸟把时节定到秋天,只是忙于打造自己的小朝廷,在渔阳和北平原开荒,制定与之相关的律法,规定:土地朝廷所有,包括耕地,牧地,功臣得到赏赐,地只是他们使用,不得相互馈赠,不得买卖;耕地和草场未赏赐的,耕地作为公田,按单位租给军营的百姓进行耕作,军营百姓必须有土耕作,一部分作为基本土,凡人皆有耕,耕种不力,责以鞭刑,一部分作为功勋土,有功者可按功勋多少进行承包,功勋大,自己没法耕作,可以雇佣那些土地少的百姓,凡土地,十则税一,如果需要,能租朝廷牛马进行耕作,至于荒山野岭,则有钱者可以承包,质押钱财,以三年为期,无土地税,三年后,有司丈量,将有用之土地收归国有,优先以低税租赁于开垦,经营,栽种者,再五年,彻底收回;草场驻扎自己的嫡系,牲口挂牌,统一放牧,剩下余力可到耕地上耕种一块地,也可以给别人做佣工;赏赐下去的牧场,主人需依律进行管理,地方大的,自己无能者,可以雇佣朝廷君子营的小参维护草场,对发生土地上的事儿进行管理,并拥有一部分管理权,少量毁坏草场,蔑视法律和贵族的,可以处于不等鞭刑,事关人命的,则必须让有司裁决,否则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;小朝廷的封臣必须按时节来渔阳,按期不到者罚牛、罚羊,甚至处于鞭刑,一直不到者,收土地,宣布为逆臣,发兵马夷灭之……

    因为现在是一个国家,不能再都是兵,规定兵分营兵,户兵,勾栏兵,私兵,神机兵。

    营兵指常设兵力,分常职兵,服役兵,狩兵,常职兵兵营为家,不*他业,所家私经朝廷委托于人;服役兵,则是年满十八,入营服役之兵;狩兵,则是全国十八到二十三岁,却不能入营服役者,于每年狩猎时集结,训练。

    户兵上至狄阿鸟,下至全部成年男子,包括一部分郎中和妇女,大战勃发则全部集结。

    勾栏兵乃是战俘,投奔而来却无财物缴纳的百姓,这些人需要服劳役、兵役,却暂不算入国民,投奔而来服三个月,视为国人;其余各种勾栏兵除犯罪兵,通常要服役五到十年,年满则视国人,犯罪兵则根据律法,长短不一,但凡立大功之勾栏兵,可以视情况减少自己或者自己家服役时间。

    私兵一部分是各首领封户百姓,一部分是勾栏兵,他们和其余百姓的一样,只是单位不同而已,交税和服役对象不同而已。

    神机兵则以手工业为主。

    朝廷上,大本营改为王廷,有司进行合并和完善,下面,设朝廷营帐,内括分成为将官司、军法司、兵学作训司,统一管辖营兵;改军政营为国帐,管辖营兵除外的天下百姓户口,赋税,设军需衙门处,设军财衙门处,设国库处,并划一些列司;改民司为民藩大帐,由令尹掌管,主要负责勾栏和封臣。

    同时,他还将君子营改为有政大帐,将断事司改为律法大帐……

    其余大致不改。

    同时,开始组织全国在北平原和渔阳进行垦田,一边垦,一边责有司丈量。

    很快,王本与朝廷谈判失败,朝廷不承认渔阳为密云,另外督促归还北平原。把东夏国所有如意算盘都打翻的策略。

    东夏王酝酿数日,干脆向皇帝上书,要求撤藩,说:“臣本无意于王位,已以十万众内附,践誓言,乞还家,安享富贵。”

    靖康一国都震惊了。

    东夏国反而平静,照日垦田,垦得更快。他们知道东夏王为什么要求撤藩,这是以权位争耕地的,既然你们不让更,我们就变,当你们国家的人不行么?!还不让耕吗?!反正我们不还,大不了撤藩,撤完了藩,不就是你们国家的人了?!不就是个藩么?!什么东西?!撤了藩,东夏王就是大首领,我们还听他的,不就是收税换你们的人么?!上头都说了,撤完藩还是这么来,收税多了我们不干,欺负人了造反,属于哪一个国家有什么?!不就是个名号吗?!

    倒是狄阿鸟的后院起了一通火,母亲坐上头责问,下头一群妻妾吱喳不愿意。

    朝廷却真想撤呢,朝臣们一边欣喜若狂,一边怕是假的,一撤就打仗,要求调兵,只有秦纲冷冷的,无动于衷。

    东夏国真是太穷了,冯山虢已经将他们的一切籍策都送来了,穷的只剩一些马,要耕地也是理所当然,租赁,怕他们占去,撤藩,他们还是占去了,这时候你让他们国王回长月?!谁来接手那一摊子。谁能保证他们国王一走,没人约束,他们不造反,国王送回去他们又好了,反正地占了。

    派军队去强行接手,强迫他们放弃游猎,光耕地?!
    第(2/3)页